2024年1月,上高县被确定为江西省第三批生态园林城市。
2023年1月,上高县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2022年10月,上高县被确定为2023年富硒功能农业重点县。
2022年4月,教育部确定上高县为2021年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
2021年12月,农业农村部公布上高县为2021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2021年12月,上高县授牌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上高县人口数量为34.38万人,位列宜春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6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1571位,位列江西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52位。
2020年12月,被确定为第一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市、区)。
2019年3月,上高县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湘鄂赣片区)。
2016年2月,上高县上榜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16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上高县为2015年国家园林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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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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