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后,下王为行政村,属第二区。
1952年元月,下王调整为自然村。
1953年,下王属三区韩壁行政村下辖的自然村。
1956年,属李曹乡下属农业社,称井泉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10月,下王归属红旗人民公社李曹乡管辖。
至1959年,成立李曹公社王村管理区。
1961年5月,成立下王生产大队,属李曹公社管辖。
1967年3月,下王生产大队成立了下王革命委员会。
1984年,成立下王村民委员会,属李曹镇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