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成立清潭行政村,村址设在孙赵自然村,隶属清潭乡人民政府;1955年隶属清潭乡人民委员会;1956年成立护河高级社,隶属未变;1958年10月“政社合一”,更名为清潭生产大队,隶属大公圩人民公社;1984年1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制,更名清潭村民委员会,隶属护河乡人民政府,村址设在孙赵自然村;1992年3月,撤乡并镇后,隶属护河镇人民政府;2005年10月,村级规模调整,有尚庄、光明、清潭三个村民委员会合并成立清潭村民委员会,隶属护河镇人民政府,村址设在孙赵自然村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