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废分封,立郡县,肥东地区属九江郡。
汉武帝时,肥东大部分地区为浚遒县境,县治在今石塘镇境内龙城集。
三国时期浚遒属魏扬州淮南郡,后期撤浚遒。
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恢复浚遒县,改“浚”为“逡”,仍属扬州淮南郡。
南朝宋武帝年间废逡遒。
永初三年(422),将颖上西北的慎县侨置于原逡遒境,县治在今梁园,属南豫州南汝阴郡。
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因避孝宗皇帝赵昚讳,慎县改为梁县。
明洪武初年,梁县并入合肥县,属中书省直隶庐州府,合肥为府治。
洪武十三年(1381),合肥县改属六部直隶庐州府。
1912年,废庐州府,合肥县直属安徽省。
1938年5月,日军侵占合肥县城,县政府撤至大潜山北麓鸽子笼圩子(今肥西县铭传乡),在梁园设肥东办事处,辖今肥东县的全境。
1949年1月21日,合肥县解放,2月1日析合肥县为合肥市和肥东、肥西两县,属江淮解放区第五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肥东先后属皖北行署巢湖、滁县专区。
1952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成立后,肥东分属滁县专区和蚌埠专区及合肥市。
1961年4月后又先后属滁县和巢湖专区。
1983年7月复归合肥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