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文明的源头可以追溯到距今5000多年前。
从歙县、祁门等地出土的文物表明,今黄山市一带早在旧石器时期就已有先民生活。
新石器时代,先民们已创造原始土著文化。
春秋战国先属吴,吴亡属越,越亡属楚,直至秦王嬴政二十四年(前223年)灭楚。
但这些都只是地域上的归属,并非实质性的管辖。
当时仍属于相对独立的古越土著的势力范围。
秦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统一中国,推行郡县制,隶属于会稽郡。
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正月,始皇帝嬴政东巡至会稽(今浙江绍兴一带),为加强对东南地区的统治,将原越国的百姓迁徙至新安江上游一带,设立黝(宋以后称黟)、歙二县,属鄣郡。
这是黄山市地域最早的行政区划建置,已有2000千多年历史。
“黝”、“歙”二县的县名,来自于古越语地名的发音。
当时的黝、歙两县辖地很广。
歙县地包括歙县、休宁、屯溪区、徽州区、绩溪,浙江的淳安及江西婺源的一部分。
黝县地包括黟县、祁门、石台、广德和黄山区的一部分。
西汉初期,黝、歙二县相继属楚国、荆国、吴国、江都国,后属丹阳郡。
鸿嘉二年(前19年),改黝县为广德王国,广德王城在今黟县城东五里。
歙县属丹阳郡。
第二年废广德王国,复设黝县。
元始二年(2年),又设广德王国。
新莽王莽篡权,建立新朝,于始建国二年(10年),贬广德王为公,改黝县为愬虏。
东汉东汉末年三国鼎立。
黝、歙二县属东吴领地。
当时,这里的越人土著和一些避入山林的汉人,“依山阻险,不纳王租”,被称为“山越”,势力日益强大,对东吴的统治构成严重威胁。
建安十三年(208年),吴主孙权派遣“威武中郎将”贺齐征服歙县金奇、毛甘,黟县陈仆、祖山等山越部落后,分歙县东乡地置始新县,南乡地置新定县,西乡地置黎阳县、休阳县,加黟、歙共六县建新都郡。
治所始新(故城在今浙江淳安县西)。
这是黄山市地域州郡一级行政设置的开始,从此成为相对独立的行政区划。
三国吴永安元年(258年),避吴主孙休名讳,改休阳县为海阳县。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灭吴国,改新都郡为新安郡,所属新定县改为遂安县,海阳县为海宁县。
新安郡辖始新、黝、歙、遂安、黎阳、海宁县,郡治在始新县。
郡名新安,一说以祁门县新安山为名,一说取其安定之意。
南北朝南朝宋大明八年(464年),并黎阳县入海宁县。
南朝梁普通三年(522年),划吴郡寿昌县入新安郡。
南朝梁大同元年(535年),析歙县华阳镇置良安县。
南朝梁承圣二年(553年),又析海宁、黝、歙各一部分重设黎阳县。
当时境内有两个郡:一个是新设的新宁郡,辖海宁、黝、歙、黎阳县,治所海宁;另一个为新安郡,辖始新、遂安、寿昌、良安县,治所始新。
南朝陈天嘉三年(562年),将新宁郡并入新安郡,黎阳县并入海宁县。
新安郡辖歙、黝、海宁、始新、遂安、寿昌6县。
隋隋朝重新统一中国。
开皇九年(589年),改始新县为新安县,并遂安、寿昌入新安县,隶婺州。
改新安郡为歙州,领海宁、黝、歙县,治海宁(一说并黝、歙入海宁,划归婺州)。
开皇十一年(591年),歙州辖黝、歙、海宁县,治黝县。
开皇十八年(598年),取“休阳”、“海宁”各一字改海宁县为休宁县,郡治在万岁山(又名万寿山,即今休宁县万安镇东古城岩)。
大业三年(607年),复改歙州为新安郡,辖休宁、黝、歙县,郡治休宁县。
隋末动乱,大业十二年(616年),歙县人汪华起兵占据歙州及宣、杭、睦、婺、饶共6州,号称吴王。
王城即设于休宁万安万岁山,这便是万岁山又称为古城岩的来历。
次年迁往歙县乌聊山。
唐武德四年(621年),汪华归附唐朝,被封为越国公。
复改新安郡为歙州,州治歙县。
并在歙县设歙州总管,越国公汪华为总管府使,总管歙、宣、杭、睦、婺、饶六州军事。
武德七年(624年),改总管府为都督府。
永徽五年(654年),平睦州女子陈硕真起义,析歙县地置北野县。
开元二十八年(740年),平休宁人洪贞起义,划休宁回玉乡及乐平怀金乡置婺源县。
天宝元年(742年),改歙州为新安郡,辖歙、休宁、黝、北野、婺源县。
乾元元年(758年),复改歙州。
大历元年(766年),平方清起义,析歙、休宁地置归德县,析黟县赤山镇和饶州浮梁地置祁门县,划歙县华阳镇置绩溪县。
大历五年(770年),废北野县入歙,废归德县入休宁,歙州辖歙、休宁、黝、绩溪、婺源、祁门县,从此形成延续至清末达1700多年的“一府(州)六县”格局。
五代十国歙州先后属吴、南唐(江南)。
宋宣和三年(1121年),平歙州人方腊起义,改歙州为徽州,辖歙、休宁、黟、绩溪、婺源、祁门县,州治歙县。
徽州名称的由来,一说“徽”为美义。
其实“徽”字本意为“绳索”、“捆绑”,以其命名,表达了宋王朝在经过“动荡”之后,企望对这片土地加强约束和统治。
从此,直到清宣统三年(1911年)的790年间,作为州府名,徽州这一名称一直没有变更。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徽州为徽州路。
元贞元年(1295年),升婺源县为州,徽州路领歙、休宁、黟、绩溪、祁门县和婺源州。
至正十七年(1357年),朱元璋部攻克徽州,改徽州路为兴安府。
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又改兴安府为徽州府。
明洪武元年(1368年),曾经是朱元璋重要根据地的徽州府直隶中书省。
洪武二年(1369年),降婺源州为县。
洪武八年徽州府直隶六部。
永乐元年(1403),改隶南京(不久改称南直隶)。
清顺治二年(1645年),徽州府隶属江南省。
康熙六年(1667年)七月,康熙帝批准建立安徽省(省名取“安庆”、“徽州”两府首字),徽州府改属安徽省,后属安徽省徽宁道、徽宁池太道。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隶安徽布政使。
咸丰四年(1854年),改属徽宁池太广道及皖南镇,因清军与太平军在这一带争战激烈,徽州府由浙江巡抚兼辖。
同治四年(1865年),复归安徽省管辖。
中华民国民国元年(1912年),裁府留县,徽州所属各县直属安徽省。
民国二十年(1931年),实行“首席县长”制,原属徽州各县首席县长驻歙县。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10月,设安徽省第十行政督察区,辖休宁、婺源、祁门、黟、歙、绩溪6县,治所休宁。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7月,婺源县划属江西省,婺源县和原属徽州各县士民随即掀起“婺源回皖运动”。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4月,成立皖南行政公署,治所屯溪,第十行政督察区隶之。
民国二十九年(1939年)3月,撤销第十区机构,保留名义,各县直属皖南行署。
同年8月,原第十区改为第七区,辖休宁、黟、歙、祁门、绩溪、旌德6县。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婺源县划归安徽省,属第七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第七区所属7县全境解放。
同年5月,成立徽州专区,隶属皖南区人民行政公署。
专区治所初置歙县,后迁屯溪。
全区领屯溪市和绩溪、旌德、歙、休宁、黟、祁门6县,婺源县划属江西省。
同年5月6日,皖南军区在屯溪正式成立。
同年5月7日,皖南行政公署在屯溪正式成立。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后,徽州专区仍属皖南区。
1952年2月,太平、石棣、宁国三县划属徽州专区。
同年8月,撤销皖南、皖北区,设安徽省,徽州专区改属安徽省。
1953年12月,屯溪市直隶安徽省,专区辖歙、休宁、绩溪、黟、祁门、旌德、太平、石棣、宁国9县。
1955年,屯溪市改属徽州专区。
1956年1月,徽州专区并入芜湖专区。
1961年4月,重设徽州专区,领绩溪、旌德、太平、歙、休宁、黟、祁门7县和屯溪市。
同年8月,宁国县划属徽州专区。
1965年8月,从太平县划出原石棣县区域和贵池县部分地区设石台县,属池州专区。
1971年3月,改徽州专区为徽州地区。
1974年3月,太平县划属池州地区。
1980年1月,宁国县改属宣城地区,太平、石台2县划归徽州地区。
1983年12月,撤销太平县,所辖区域与歙县黄山公社、石台县广阳公社合并成立黄山市(县级),由省直辖。
1986年6月,黄山市(县级)改由徽州地区代管,徽州地区辖屯溪、黄山(县级)2市和歙、休宁、黟、祁门、石台、绩溪、旌德7县。
1987年1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安徽省调整徽州地区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徽州地区、屯溪市和县级黄山市,设立地级黄山市。
原属徽州地区的石台县划属池州地区,绩溪、旌德2县划属宣城地区。
1988年4月,地级黄山市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