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境为棠邑。
两晋时期属顿丘县。
陈太建七年(575),移盱眙的北谯州于新昌城,始称南谯州。
隋代为新昌县,后改为清流县,为滁州治。
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为滁州直隶州。
1912年,实行省管县,废滁州为滁县。
1914年6月,属安庆道,10月属淮泗道。
1928年8月,废道,直属安徽省。
1943年2月,全椒县部分区乡划入,改为滁全县,11月复为滁县。
1945年8月,复置滁全县。
1949年,滁城解放。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滁县属皖北人民行署滁县行政区。
1952年4月,属安徽省滁县专区。
1956年1月,撤销滁县专区,改属安徽省蚌埠专区。
1961年3月,复属滁县专区。
1973年3月,属安徽省滁县地区。
1982年11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滁县,以原滁县行政区域改设滁州市(县级),区域属滁州市。
1982年2月,正式建立县级滁州市,隶属安徽省滁县地区。
1992年12月20日,撤原滁州市,设南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