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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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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境内有宿国等小诸侯国。

秦统一后,属泗水郡、砀郡。

汉高祖五年(前202),革砀郡为梁国,设砀县。

三国魏青龙二年(234),萧县属豫州谯郡。

西晋惠帝无康五年(295),砀山并入下邑县。

东晋建武元年(317),萧县属沛郡。

开皇十八年(598),废安阳置砀山县。

大业三年(607)四月,蕲县属彭城郡;改龙城县为临沛县,复改临沛县为萧县。

唐宪宗元和四年(809),置宿州。

北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置零璧县,隶宿州。

元至元二年(1265),废蕲县、临涣县、符离县并入宿州。

明洪武元年(1368),宿州属临濠府,七年属凤阳府。

清顺治十八年(1661),宿州属江南左布政使司凤阳府。

1912年,改宿州为宿县,属安徽省管辖,砀山县、萧县属江苏省管辖。

1948年12月25日,设宿城市。

1949年3月25日,成立宿县专区,属江淮边区行政公署。

1971年,宿县专区更名为宿县地区。

1979年,设立县级宿州市,以宿县部分行政区域为该市行政区域。

1992年,撤销宿县,并入县级宿州市。

1998年,国务院同意撤销宿县地区和县级宿州市,设立地级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