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置歙县,属鄣郡。
汉高祖五年(前202)属楚国;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属丹阳郡;汉末建安十三年(208),属新都郡;晋太康元年(280),改新都郡为新安郡,歙县属之;南朝梁承圣二年(553),划出新安郡歙、黟、海宁三县,置新宁郡;陈天嘉三年(562),撤销新宁郡,仍属新安郡。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新安郡并入东阳郡,歙县并入海宁县,属婺州;十一年(591)置歙州,复设歙县;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撤歙州恢复新安郡;肃宋乾元元年(758)新安郡改为歙州,歙县皆为郡、州第一县。
北宋徽宗宋宣和三年(1121)歙州改名徽州。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徽州改为徽州路。
顺帝至正十七年(1357),徽州路改为兴安府;二十七年(1367),兴安府改为徽州府辖歙县至清末。
1912年,撤销徽州府,保留歙县直属安徽省。
1940年3月,属皖南行署;抗日战争胜利后,撤销皖南行署,属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歙县属徽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简称徽州专署),治所歙县。
1952年8月,恢复乡镇。
1956年1月,属芜湖专区。
1988年4月,撤地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