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五城隶属千秋南乡二十九都,另外小贺、长干隶属由山东乡二十三都,星洲、西岸隶属由山西乡二十四都;民国时期五城镇大部分属第三区;1949年5月隶属山斗区;1950年4月撤乡镇设区,五城属第二区辖,区驻地五城村;1953年1月易名五城区辖1镇14乡,五城镇属五城区管辖;1958年10月实行公社制,改设五城区为东风人民公社,改置五城公社;1961年5月恢复五城区,辖五城等11个公社;1983年5月恢复乡镇制,五城为乡,次年12月五城乡改为区辖镇;1992年3月撤区并乡,山斗乡、月潭乡并入五城镇;1994年1月山斗乡划出;2004年11月乡镇区划调整时,西田乡并入五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