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石区撤销红眼川乡,整建制并入田家会街道。以原红眼川乡和原田家会街道的行政区域为田家会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田家会村。
二、交城县撤销会立乡,分别并入庞泉沟镇、东坡底乡。将原会立乡的龙江寨、代家庄、双家寨、中庄、寨则、上长斜6个村委会划归庞泉沟镇管辖,将窑儿上、柏叶口、岔口、会立、神堂坪5个村委会划归东坡底乡管辖。
三、交城县撤销洪相乡,设立洪相镇,镇人民政府驻洪相村。
四、交城县撤销岭底乡,分别并入天宁镇、水峪贯镇、洪相乡。将原岭底乡的岭底、石家庄、马庄、塔梭、竖石佛、窑底、山庄头、歇马头、寨上、前火山、后火山11个村委会划归天宁镇管辖,将圪垛、峁底2个村委会划归水峪贯镇管辖,将横头村委会划归洪相镇管辖。
五、孝义市撤销南阳乡,整建制并入杜村乡。以原南阳乡和原杜村乡的行政区域为杜村乡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杜村村。
六、中阳县撤销车鸣峪乡,整建制并入暖泉镇。以原车鸣峪乡和原暖泉镇的行政区域为暖泉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暖泉村。
七、方山县撤销麻地会乡、积翠乡,合并设立积翠镇。以原麻地会乡和原积翠乡的行政区域为积翠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方山村。
八、岚县撤销土峪乡,整建制并入东村镇。以原土峪乡和原东村镇的行政区域为东村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2巷。
九、岚县撤销大蛇头乡,整建制并入界河口镇。以原大蛇头乡和原界河口镇的行政区域为界河口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东口子村。
十、岚县撤销河口乡,整建制并入岚城镇。以原河口乡和原岚城镇的行政区域为岚城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城内村。
十一、兴县撤销恶虎滩乡,整建制并入奥家湾乡。以原恶虎滩乡和原奥家湾乡的行政区域为奥家湾乡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奥家湾村。
十二、兴县撤销贺家会乡,整建制并入孟家坪乡。以原贺家会乡和原孟家坪乡的行政区域为孟家坪乡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孟家坪村。
十三、汾阳市撤销栗家庄乡,设立栗家庄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十四、汾阳市撤销阳城乡,设立阳城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十五、汾阳市撤销西河乡,设立西河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
十六、交口县撤销石口乡,设立石口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十七、交口县撤销回龙乡,设立回龙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十八、柳林县撤销金家庄乡,设立金家庄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十九、柳林县撤销陈家湾乡,设立陈家湾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