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年间,霞云岭地区属神宁乡。
民国五年(1916年),霞云岭地区属房山县九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霞云岭地区属房良联合县一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霞云岭地区属房涞涿联合县九区。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霞云岭地区属房山县九区。
1949年,霞云岭地区属房山县一区。
1950年,霞云岭地区属房山县六区。
1954年,霞云岭地区属龙门台、庄户台、四马台、三流水、霞云岭、石板台、上石堡、下石堡、大草岭、北直河10乡。
1956年,霞云岭地区属堂上、龙门台、霞云岭、石板台、北直河、下石堡6乡。
1958年,霞云岭地区属下石堡、霞云岭、龙门台3乡;同年,划归周口店区,设霞云岭人民公社。
1961年,霞云岭公社属房山县。
1983年,霞云岭公社改乡。
1986年,霞云岭乡属房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