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2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将石景山地区划为”北平市第二十七区“,为石景山区独立建制之始。
1949年7月改为北平(京)市第十九区,1950年8月改为第十五区。
1952年9月,改称石景山区。
1958年5月撤销石景山区建制,其辖地分别划归海淀区、丰台区和门头沟区。
1963年7月,北京市人委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石景山办事处,为市人委派出机构。
1967年8月,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决定,石景山办事处改名为石景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