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时期,天桥地区属大都南郊。
明朝时期,天桥地区属城南郊区。
清光绪末年,天桥地区属外右五区。
民国时期,天桥地区属外五区。
1949年,天桥地区属第十二区。
1950年,天桥地区属第九区。
1951年,天桥地区属宣武区。
1954年,天桥地区辖区内设鹞儿胡同、福长街三条、虎坊路、天桥4个街道。
1957年,福长街三条街道撤销。
1958年,天桥街道、鹞儿胡同街道和虎坊路街道东半部合并为天桥街道。
1960年4月,天桥地区成立天桥人民公社。
1978年,恢复天桥街道。
2010年,天桥街道属西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