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元年(1912年)初,属界石场;民国五年(1916年),置温泉乡;民国十九年(1930年),温泉乡改称南泉乡;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为南泉联保;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南泉联保改为南泉乡。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南泉乡并入南泉管理局。
1950年11月,界石乡划入南泉管理局。
1951年11月,立桅划入南泉管理局,同时,划出界石乡。
1954年,南泉管理局改为南泉管理处。
1958年,南泉管理处改建南泉街道。
1960年,南泉街道改为李家沱城市分社。
1962年,李家沱城市分社改建为南泉街道。
1983年4月,南泉公社改南泉乡。
1986年,撤销南泉乡和南泉街道,设南泉镇筹备委员会。
1987年4月,设立南泉镇。
1994年12月,樵坪乡、鹿角乡合并为鹿角镇。
2001年,鹿角镇并入南泉镇。
2009年3月,撤南泉镇改为南泉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