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从城西公社累丰大队划出一部分,设立新胜大队;1980年更名为北禅生产大队,因境内北禅寺而得名;1984年实行政社分设时,撤销北禅生产大队,设立北禅村村民委员会,简称北禅村委会;2002年5月,根据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龙岗镇、城南乡部分村更为居委会的批复》(大足府函[2002]26号),撤销北禅村村民委员会,组建北禅社区居民委员会,简称北禅社区居委会。
2002年大足县政府(大足府函[2002]26号)批准,撤销北禅村民委员会,设立北禅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