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村,解放时属綦江县隆盛乡第六保。1951年4月,改保为村,改甲为邻,第六保改为葫芦村(以地形似葫芦得名)。1952年9月,隆盛乡调整行政区划,划出部分给芋禾村和晓阳村。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时改村为生产大队。1980年实行政社分开,大队复称村。1984年4月,村管理委员会改为村民委员会。2001年8月13日,撤销晓阳村,并入葫芦村。
全村辖李槐沟、阳尘坝、代家坡、毕家堡、学堂岗、李厂沟、石朝门、斑竹沟、张家嘴、厅上、古石梯11个村民组。葫芦村总人口2117人,共650余户,村党总支下设党支部2个,共有党员63人。耕地面积5419亩,其中田2803亩、土2616亩,去年人均收入44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