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属白市驿镇第十八保、十九保。
解放初期的梅乐不是“村”而是“乡公所”所在地,当时辖区隶属于四川省巴县白市驿区梅乐乡管辖,叫“黎明村”,为当时乡政府所在地,该名称沿用至1955年。
1956年起,巴县调整区划后更名为四川省重庆市巴县白市驿区石板乡管辖,分为两个村,一个为“梅乐村”,一个为“高滩村”。
1967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梅乐村更名为“石桥大队”,高滩村更名为“高滩大队”;当时石桥大队辖6个生产队,高滩大队辖6个生产队,后因高滩1队人口较多,将1生产队分为了1队和7队;该两个大队均属于四川省重庆市巴县白市驿区石板公社管辖。
1979年,石板公社又恢复为石板乡,石桥大队恢复为梅乐村,高滩大队恢复为高滩村,当时梅乐村有6个生产合作社,高滩村有7个生产合作社,1980年因高滩2社人口较多,将2社分为了2社和8社,至此高滩村有8个生产合作社;当年两个村完成了户户通电工程。
1997年,因重庆直辖和区划调整,该两个村都划为了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板乡管辖。
2002年,按照九龙坡区委和区政府要求,对“梅乐村”和“高滩村”进行了合并,更名为“梅乐村”,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