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前置西泉镇,设10保,属铜梁第二区管辖。
1950年改建西泉乡。
1958年为西泉公社。
1983年为西泉乡。
1986年经省、县府批准,决定撤销西泉乡建制,设置西泉镇。
2006年,县民政局以铜民文〔2006〕8号文,向铜梁县政府提出了《关于乡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更名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2006年,由铜梁县政府以(铜府〔2006〕58号)《关于乡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更名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批复实施,原铜梁县西泉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更名为铜梁县西泉镇温泉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7年,更名为虎峰镇温泉社区居民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