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早在五千年前便为人类所开发,境域属荆、梁二州之城。
春秋为夔子国地;战国时,建设巫郡。
秦昭襄王三十年(前277年)废巫郡,置巫县,隶属黔中郡。
西汉时,巫县属南郡。
东汉延康元年(220年)隶属新城郡。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以巫县为郡治,置建平都,领巫县、北井等6县。
西晋泰康元年(280年)增置江阴县(今大昌公社);东晋又置南陵县。
南朝·宋元嘉时省南陵县入巫县;北周因避文帝之讳,改泰昌县为大昌县,并分建平郡之大昌、北井2县置永昌郡;天和元年(566年)北井县入大昌县,废永昌郡,建平郡增置江阴县,废建德。
隋开皇三年(583年)置建平都,改巫县为巫山县;大业年间巫山、大昌2县属巴东郡。
唐时,巫山县、大昌县隶属夔州,为山南东道所辖。
北宋端拱元年(988年)大昌县改属大宁监;南宋嘉定八年(1215年)移至水口监。
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大昌县并入大宁州。
明洪武四年(1371年)复置水口监,后因民少,并入大宁县;永乐初(1403年)复置大昌县,改属夔州府。
清康熙九年(1670年)大昌县并入巫山县。
1912年后,巫山县隶属四川省东川道,县下分设东、南、西、北4个乡区。
1935年废道,巫山县属四川省第九行政督察区,县下设3区、18乡(镇)、242个保、2980个甲。
1949年12月2日巫山解放,属川东行署万县专区所辖,县以下设1镇、4区、18乡(镇)。
1952年3月,湖北省建始县的铜鼓乡划入巫山县,全县分为9个区(序数名),一个镇,22个乡(镇)。
1953年4月,撤销川东行署,恢复四川省,巫山隶于四川省万县专区;全县22个乡(镇)划为60乡(镇);同年九月,大乡划小乡,又将60个乡(镇)划为140个乡(镇)。
1955年2月,原七区(今福田)、八区(今双龙)并入二区(今大昌),同时改序数区名为中和、大昌、大庙、官渡、河梁、骡坪、官阳7个区;同年,将140个乡(镇)合并为62个乡(镇)。
1956年4月,全县调整为53个乡(镇)。
1957年2月,又调整为57个乡(镇)。
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全县共成立33个人民公社。
1961年4月,从大昌划出部分区域置双龙区,同时增划24个人民公社。
1962年5月,从大昌区析出部分区域增设福田区,又增划7个人民公社。
1979年4月,恢复区公所名称,1980年9月,产生了人民公社管委会,县设置人大常委会,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
1981年6月,对全县在地区内重名的12个区、社、镇和县内重名的128个生产大队以及巫峡镇的居委会、街道变更了名称。
1984年4月,恢复乡、村建制,将64个人民公社改为64个乡,其名称不变。
1985年2月,将大昌乡改为大昌镇,庙宇乡改为庙宇镇,实行镇管村。
1987年10月,秀峰区的秀峰乡撤销,所管区域合并巫峡镇,实行镇管村。
1991年3月,巫山县辖9区、61乡、3镇(巫峡、大昌、庙宇)、565个村民委员会、4614个村民小组、10个居民委员会、73个居民小组。
1992年10月,巫山行政区划作较大调整,撤销3个区公所(福田、大昌、大庙)、34个乡,新建8个镇(双龙、福田、龙溪、官阳、骡坪、抱龙、官渡、铜鼓),扩大8个乡、3个镇的行政区域,保留6个区公所、19个乡。
将现有9个区、61个乡、3个镇调整为6个区公所、27个乡、11个镇,共设38个乡(镇)。
1995年9月,巫山县新建10个乡,调整后,为6个区、11个镇、37个乡、566个村、4614个村民小组、18个居委会、73个居民小组。
2002年12月31日,撤销巫山县邓家乡和红椿乡,设立邓家土家族乡和红椿土家族乡。
2003年11月,调整为11镇、30乡,撤销洛阳、雪花、大山、鸳鸯、望霞、五龙、何淌7个乡。
2004年6月至2005年3月,巫山县的乡镇建制由41个乡镇调整为26个乡镇。
其中,撤销了15个乡,调整了8个镇、4个乡行政辖区范围,3个镇、11个乡行政辖区范围和政府驻地不变。
2005年5月,巫山县辖11个镇、15个乡、315个村、2427个社、27个居委会。
2009年8月,庙堂乡所辖区域整体划归平河乡管辖,调整后的平河乡面积133.8平方千米,辖6个村,乡政府驻燕翅膀(原址);调整后,巫山县共辖25个乡镇,其中14个乡、11个镇、308个村、30个居委会。
2011年7月,撤销龙井乡,调整巫峡镇范围,设立高唐街道和龙门街道。
巫山县共辖26个乡镇(街道),其中11个镇、13个乡、2个街道。
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