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尺乡位于巫山西部,距县城22千米。三峡工程移民搬迁乡。辖新安居委会,曲尺、锁龙、红石、龙洞、朝阳、伍柏、权发、柑园、哨路、月明10个行政村。
曲尺乡位于巫山县北部边缘,乡0驻地距区中心33公里,东与平滩镇相望,南与虎峰镇一水相邻,西与 曲尺乡
冷水关乡相连,北与巫山县二坪镇接壤。全乡辖5个行政村,57个农业社,农户3819户,农业人口14436人。幅员面积36.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711亩,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3℃-15.6℃,年降水量1207-1254mm,海拔高度416-798米,灰棕紫泥土。以粮食、苎麻、蚕桑、蔬菜、生猪为主要产业,属典型的农业乡。
曲尺乡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宜于多种农作物生长,田野四季常绿,郁郁葱葱。现有耕地21287亩,人1.05库。土壤多为冲积性和黄壤性两个亚类的水稻土类。主产水稻、小麦、玉米和油菜。经济作物以晒烟为大宗,蔬菜瓜果,四时不绝。 全乡人口,共有7265户,20567人,汉族为主,乡0所在地高家巷位于县城西北12.5公里。按现行区划,辖15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122个村民小组。
乡镇企业是曲尺乡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组、联户、户办企业遍布乡境,从业人员7485人。产品以化肥、水泥、机砖、锌锭、不锈钢制品和肉食品为主。乡镇企业总产值86111万元,工业总产值64494万元。利税总额9216万元,乡、村两级企业年发放工资2568万元。全乡人平增收1270元。
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交通、通讯事业飞跃。改革开放前,工农业产品多由人力运输,且道路崎岖,诸多不便。九十年代末,对原有道路进行改造,将省道、县道裁弯取直,筑为水泥路面。现有省道1条、县道1条、乡道3条、村道13条,总长39.37公里,村村通了公路。随着林网改造,这些道路都变成了一条条绿色长廊。乡内拥有机动车辆1275辆。全乡现有电话座机945部、移动电话485部、寻呼机1085部,村村通了电话,农户安装家庭电话座机达661部。
随着工农业生产与商品经济的发展,财税收入的增加,教科文卫事业也蓬勃发展。现有初级中学1所,小党校所,成人教育中心1所,在校中小学生2700余人。劳动力受教育程序8.28年。非言语盲率达到99.7%,基本扫除了文盲。有卫生院1所,乡村卫生站14所,医务工作者71名,每个村的病员在15分钟内就能得到诊治。为创建特色文化之乡,组建了各种灯队、唢呐演奏队,,开展群众文艺创伤,倡导校园文学,举办、绘画、摄影艺术培训班和文化艺术节。村村办起了“万村书库”,通了广播。电视机、VCD遍及全乡。
-代码
500237208:~001新安居委会 ~207曲尺村 ~208锁龙村 ~209红石村 ~217龙洞村 ~218朝阳村 ~219伍柏村 ~220权发村 ~221柑园村 ~222哨路村 ~223月明村
-沿革
民国属大溪乡,1953年置曲尺乡,1958年改公社,1983年复置乡。1997年,面积117平方千米,人口1.7万。长江横贯乡境,水上辖五柏、金刚、梁家、礁滩、白岩、踊跃、团结、曲尺、锁龙、红石、大田、月明、朝阳、二里、塘上、天池、哨路17个行政村。
-农业建设
概况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0组织管理影响产业政策的方向和效果,产业技术创新影响产业发展的广度和深 曲尺乡
度,基础设施条件影响产业发展的成本和机会,公共服务体系影响产业竞争的能力和水平,利益分配机制影响产业发展的稳定和持续。因此,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因素主要表现在组织管理、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利益机制等五个方面。
事实上,曲尺乡除烤烟生产成功推行“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以外,其它农产品还没有走出一条好的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农业规模化、区域化、产业化程度低。由于缺乏龙头企业的拉动作用,特别是在精深加工和市场营销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商品率低,农副产品大多以原始的产品出售,难以形成品牌和特色。同时,其他产业发展较为缓慢,骨干产业单一,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第一产业,二、三产业占农民收入的比重较小,农民增收的渠道窄。加之,三峡工程和退耕还林的实施,县域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多年来对耕地重用轻养,土壤板结现象严重,有机成分比例失调;农业基础设施脆弱,难以抵御频繁的自然灾害;农业从业人员老化,习惯传统耕作方法和模式,制约着农业生产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更新推广速度;畜牧养殖缺乏科学规划,形成了一定污染,面临市场和环保双重风险,等等。基于以上因素,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曲尺乡农业产业发展的道路不仅十分艰难而且还非常漫长。
在实践中,曲尺乡农业产业发展必须突出以下几点:
整体规划
1.整体规划,突出特色。
要根据特色产业富县和生态农业发展“33553”的总体思路,按照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优势产业带的布局进行规划,坚持“求特、求优、求效”,选准、确立并培育壮大有区域特色的主导产业,形成“一业特强,多业支撑”的产业格局。
改善设施
2.加大投入,改善设施。这里论及的“设施化”,是一个较为广义的概念,既包括地膜覆盖、塑料大棚、遮阳网、滴灌、喷灌、工厂化育苗、无土栽培等简易低水平农业设施,但很大程度上是指农田、水利、交通、电力等农业基础设施。当前,要抓住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西部大开发、新一轮对口支援热潮以及国家投资向农业和农村倾斜的机遇,适度集中部分农业综合片区开发、小流域治理、贫困村建设、异地扶贫、移民后期扶持等项目资金,不断改善农业产业发展条件。
强化生态
3.抓好环保,强化生态。生态环境保护要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坚持保护优先、有序开发,加强 曲尺乡
水、土地、矿产、森林、河流等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建立可持续利用的自然资源保障体系。深入开展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确定不同区域的环境功能要求,把退耕还林作为发展生态农业的根本点和切入点,将退耕还林与农业结构调整、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生态林与经济林布局,探索生态林与经济林混交、林下种草、林药间作等生态经济复合型模式,培植新的生态经济增长点。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控制化肥、农药尤其是高残农药的施用,加快农业标准化和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按照安全、卫生、优质标准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业产业应对“绿色壁垒”的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推广科技
4.改革体制,推广科技。要极大农机推广力度,落实国家有关农机补贴政策,以完善技术和信息服务为突破口,改革农业科技服务体制,健全和创新科技推广机制,加大科学技术的普及力度,提高劳动者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积极鼓励农科人员兴办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开发,领办或创办农业产业。可以尝试建立科技示范园区,培养科技示范户和专业大户,走一户带多户,多户带全村,一村连多村,多村成基地的路子。
走向集约
5.壮大规模,走向集约。即打破“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格局,引导土地合理流转,实行土地集约化规模经营。要引导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如制种、育苗、施肥、打药等逐步向专业化、系列化发展。要大力扶持培育有市场、有效益、有辐射千家万户功能的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延长农业产业链,形成产、加、销有机结合与相互促进的机制。同时,充分发挥供销社、农业、畜牧等部门以及乡镇农技服务站,在农业产业发展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农民成立各种产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村流通中介组织,引领千家万户农民闯市场,从而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农业经济增长的优势。
-就业事业
一、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失地劳动力就业
1、建立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服务。完善就业工作网络,强化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能,建立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信息平台,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社会保障网络等延伸到社区,为失地劳动力的再就业 曲尺乡
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切实做好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指导和咨询、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鼓励征地单位使用失地劳动力就近择业、就业。
2、组织引导劳务输出,实现转移就业。鼓励和支持失地劳动力外出务工,但要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根据需求方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对输出人员开展培训,避免盲目外出打工。
此外,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充分利用第三产业就业容量大,安置成本低、就业潜力可观和社区服务业门路广、门槛低、拉动就业能力强的优势。借助征地补偿中集体留存部分,大力开发社区和工业园区配套服务业,吸纳更多闲散的失地劳动力就近就业。
二、加强引导与培训,提高失地劳动力的择业与就业能力。
1、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加大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失地劳动力树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劳动光荣的观念,树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都是就业和“只要有稳定收入就是就业”的新观念,不等不靠、向市场要岗位。
2、加强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失地劳动力的素质。要充分利用职业技术学院和社会办学资源,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加强对失地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与教育,提高失地劳动力就业和创业能力。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就业培训项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劳动力的后顾之忧
1、为失地农民提供相应的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从根本上解除农民失去土地后对今后生活问题的担忧与风险,同时保险金费用可采取由0、集体、失地农民共同分担的原则,减轻失地农居民负担。
2、对失地劳动力真正给予“城市居民待遇”。在子女入学、就业培训、住房、养老保险等各方面应与城市人口待遇同等。一是不能让失地农民因子女交不起学费而失学,避免失地农民子女成为新一代的无就业竞争力的失业人员;二是按照城镇单位下岗职工的模式,把失地农民纳入再就业保障体系,让他们享受城镇下岗职工同等优惠政策,保证失地农民在找不到工作时,能够享受城镇下岗失业职工同等的社会援助;三是对因征地拆迁造成的住房困难户要按政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四是在计算养老金工龄时,应按一定比例将从事农业生产的时间纳入重新就业后的工龄,以肯定他们在经济发展中所付出的劳动。
3、为失地农民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失地农民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城市贫民同样属于社会-,由于本身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都不强,当合法权利遭受侵犯时,社会各界要为失地农民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过急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招商政策
一、适用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在统筹城乡发展(大观)示范区项目中从事现代农业、农民新村、生态农业观光旅游、田园休闲地产、郊野公园、温泉度假中心等综合开发的企业。
二、税费政策
(一)税收
示范区开发建设期间(按合同约定年限内),开发业主所缴纳税收的巫山县级留成部分,由区财政部分补贴给开发企业,用于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土地出让金
示范区内的土地出让金依次用于本示范区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安置、新农村主干道路、郊野公园建设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应提取的廉租房建设基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除外)。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示范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属区级收取的行政事业性规费全免(工本费除外),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所收规费按低限的50%收取(工本费除外),向重庆市级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低限标准收取。鉴于本示范区地处巫山县城镇规划区外,示范区内的建设项目不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以及人防费。
(四)专项资金支持政策
开发商从事示范区内的农业产业开发、土地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享受相应的专项资金支持。
三、基础设施建设
示范区内供电、供水、供气、排污、通讯、广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当根据示范区项目开发建设工程进度的需要来推进,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协调、配合和支持的力度。
区交通局及相关乡镇应将示范区内的主干道路与通村公路统筹规划,并享受通村公路的补助政策。
四、其他事项
(一)为优化投资环境,本示范区内的项目,均实行“一站式”服务。开发企业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后,由区现代农业展示区建设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全程协调、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涉及部门和乡镇要全力配合,为投资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及时、快捷的服务。
(二)凡涉及有关行政审批和收费的部门及单位,要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执行本政策,区纪委、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