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明、清时期,福田乡属感德里。
民国时期,先后属长坑区、第三区、第二区、福珊乡和多卿乡;中华人民国和国成立后,先后属长康区、第六区、十四区、珊屏区、长坑区;1955年,安溪组织数千人在格口等村垦荒造田,开发山区;1958年4月,成立福前农场,后划归省潘洛铁矿管辖;1959年10月,改为县办农场;1962年4月,改为省办农场;1970年10月,改为县办农场,其中,白桃、双垵、丰田等村于1965年4月由原属长坑区改属祥华公社;1979年12月,丰田国有林场正式建场,林场经营区属九龙江支流感化溪汇水区,设有3个职能部门和4个工区,是安溪面积最大的林区;1984年8月,建立丰田乡政府,实行以场辖区域体制1996年12月,丰田乡、丰田林场和福前农场合并,称福田乡,实行一乡带二场的管理体制,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