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时期,属归德场。
宋、明时期,属德化永宁乡清泰里。
清代时期,属清泰里峰魁社和肖坑社(后改为奎光社),李溪、潘祠、瑞坂属李山社。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编查保甲隶属第二区。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撤区废联保建乡,蕉溪、雷峰、肖坑属西南乡,李溪、瑞坂、上寨、双芹、荐解属瑞上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改设乡公所。
1950年,设德化第二区。
1956年,改为雷峰区;同年5月,改为雷峰乡。
1958年,成立雷峰公社。
1984年,改为雷峰乡。
1992年,雷峰乡撤乡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