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坂中畲族乡井口村,又名“井湖”,曾名“卓林”,为卓姓汉人居地,后废圮。明代福安县用儒乡钦德里十五都。清光绪十年(1884年)属用儒乡钦德里十六都,民国18年(1929年)属穆阳区蓬山乡,民国31年(1942年)属蓬山乡,民国35年(1946年)属福安县蓬山乡井口堡,1950年属福安县第一区许井乡,1961年属城关区许洋公社,1966年属坂中公社,1984年设立井口村委会,今属福安市坂中畲族乡。位于坂中乡西部,东经119°33′51″,北纬27°06′24″,距乡政府驻地西15公里处,海拔250米。北与穆云乡桥溪村、贵洋村交界,西与穆云乡贵洋村、下逢村接壤,东与许洋村相邻,南与穆云乡下逢村、翁洋村相接。下辖井口、里岙、外岙、濑头、牛角丘、过宅、冬瓜坪、朱家山、周湾等9个自然村,13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1080亩,其中农地220亩、水田860亩,山地面积2524亩。井口村以农业生产为主,主要种植粮食、茶叶、蔬菜、水果等,农闲兼营手工艺,“做篾”最为著名。井口村公共建筑主要有:小学1所建于1990年,面积500平方米,现为本村避灾点;村委楼1 座,建于2002年,占地面积72平方米,建筑面积216平方米;文化中心1座,占地面积 3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村书记、村主任:兰桂云
村副主任:兰奇锋
办公地址:福安市坂中畲族乡井口村村委楼
联系电话:0593-637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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