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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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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开元二十九年设县,驻地旧城,宋太平兴国五年迁至水口镇,端拱元年又回复旧城。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福州路为福建布政使司福州府,古田属福州府。

清代,古田仍属福州府。

1912年,废府、州、厅,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建制,置全省东、西、南、北4个路道,古田属东路道。

1914年6月全省依原辖区域置闽海、厦门、汀漳、建安4道,古田属闽海道。

1925年,中华民国福建省政府成立,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地方建制,古田属福建省政府。

1933年12月,福建划为闽海、闽上、泉海、龙漳4省和福州、厦门2个特别市,古田属闽海省。

1934年7月,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全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古田属第三区,专员公署设南平。

1935年10月至1936年,全省改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1市,古田属第二区,专员公署设南平。

1940年8月,行政督察区调整,古田属第三区,专员公署设建阳。

1943年9月,全省划8个行政督察区。

古田属第二区,专员公署设南平,延至古田解放而撤销。

1949年6月14日,古田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划为8个专区、2个市,古田属第二专区,专署设南平。

1950年4月,第二专区改称南平专区,古田属南平专区。

1963年改属闽侯专区。

1966年设古田县革命委员会,1970年属宁德地区。

1981年称古田县人民政府。

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