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分属闽县乌石乡、灵芝乡。
宋、元、明代,分属闽县高盖北乡、凤池东乡、晋安西乡。
清代分属闽县南一区(南台区)、东三区(东山区)。
民国,属闽侯县(林森县)第一区;白湖区第二区(闽安镇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福州市鼓山区。
1952年,属福州郊办处鼓山区。
1955年,撤区建乡,境内地域分属鼓山、象园、岳峰乡。
1957年,分属鼓山、岳峰乡。
1969年4月,划属福州郊区。
1970年,郊区撤销,复归台江区。
1984年,台江区改台江乡,岳峰村设立村委会属台江乡。
1996年,福州区划调整,台江乡调整后更名为岳峰镇,岳峰村归属岳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