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至清代属名闻乡安义里、中鹄里和进贤里(清改贤义里)。
1929年,改村(里)为乡镇,连江分为8个区,丹阳镇隶属第五区。
1935年年8月,连江撤消原有8个区建制,改设3个区署,丹阳镇做为第二区署驻地。
1945年9月,抗战胜利后,连江县撤销区署建制,进行乡镇保甲复查整理,全县整编为18个乡镇、178保、2226甲,至1950年底止,连江县逐步增设为8个区公所,设立85个乡镇,丹阳镇为第五区公所12乡镇之一的丹阳镇,同时做为第五区公所办公所在地。
1958年9月下旬,成立公社化,撤销区建制,连江县成立17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取销乡镇建制,丹阳区公所更改为红专公社。
1963年7月,丹阳公社丹阳大队析出丹阳街成立丹阳镇,1984年6月,撤销公社改乡,同年11月改为镇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