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福建省 > 泉州市 > 鲤城区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历史沿革

[移动版]

唐朝初期属武荣州南安县。

唐久视元年(700年),武荣州治所迁徙今域。

景云二年(711年)武荣州改称泉州,今域属泉州南安县。

唐开元六年(718年),析南安县东南地置晋江县,今域属晋江县,县治设今鲤城老城区。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属泉州路总管府录事司。

明洪武二年(1369年),录事司罢,今域复属泉州府晋江县。

清代沿之。

1933年11月,十九路军发动“福建事变”,成立兴泉省,省治设今域。

1928年,晋江划分为6区;1933年11月,十九路军发动“福建事变”,成立兴泉省,省治设今域。

不久,事变失败,还属福建省晋江县。

1934年10月,实行保甲制度,1935年8月,晋江县调整为4个区;1940年6月,撤销联保,区以下设乡镇;1944年,晋江县取消区建制,压缩整编乡镇,全县划为24个乡镇,今域属温陵镇(辖29保)及四维乡大部。

1951年1月,划晋江县城区和城郊8个乡设立泉州市(县级)。

1955年3月,市区设立4个街道办事处。

1958年9月划入南安县丰州区的锦田、华星、延陵、金浦等大队,与原市郊的乡合并,成立江南乡,10月改为人民公社。

1960年3月,从江南公社划出延陵、新步、石霞、笋浯、笋江等5个大队,成立满堂红农场。

1961年1月,满堂红农场改为满堂红公社。

1984年7月取消人民公社,实行乡建制;同年10月,满堂红乡改为镇建制,定名为浮桥镇。

1985年5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晋江地区,设立泉州市(省辖地级市),原泉州市(县级市)建制改设为鲤城区(俗称大鲤城),隶属泉州市。

1991年10月,江南乡改为镇建制。

1997年6月,国务院批准泉州市鲤城区的行政区划调整,增设泉州市丰泽区和洛江区;鲤城区(俗称小鲤城)辖江南、浮桥2个镇及开元、鲤中、海滨、临江4个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仅为原先的1/10。

2003年1月,省政府批准撤销鲤城区江南、浮桥2个镇建制,设立江南、浮桥2个街道办事处。

2006年9月,市政府批准鲤城区江南、浮桥街道的行政区划调整,增设金龙、常泰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