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镇境地民国26年,境地属第五行政督察公署龙溪县第四区。
1949年9月19日龙溪县城解放;20日龙溪县全境解放。
境地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龙溪县人民委员会;10月,龙溪属福建省第六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境地仍属龙溪县。
1950年4月1日,境地属漳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龙溪县第六区;10月,改属福建省人民政府龙溪地区专员公署龙溪县,仍为第六区。
1952年,境地属龙溪县第六区。
1956年,境地属龙溪县东屿区;1957年,东屿区改名为东山区。
1958年撤区并乡;同年9月撤销乡的建制,成立卫星人民公社,境地属龙溪县卫星人民公社。
1959年3月,卫星人民公社更名为步文人民公社。
1960年8月15日,国务院批准龙溪、海澄合并为龙海县,境地属龙海县步文人民公社。
1967年6月,境地属龙溪专区龙海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步文人民公社;1968年4月,成立步文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隶属龙海县革命委员会。
1980年10月,龙海县革命委员会改为龙海县人民政府;同年12月,步文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改为步文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境地属龙海县步文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10月,步文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步文乡人民政府。
1985年6月龙溪地区改为漳州市,步文乡属漳州市龙海县人民政府。
1991年12月,经龙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步文改乡为镇;1992年1月1日,步文镇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
1993年5月,龙海县撤县建市,境地属龙海市步文镇。
1996年5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漳州市龙文区;1997年元月1日,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同年3月成立朝阳镇,隶属漳州市龙文区。
2018年11月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和朝阳镇撤镇设街的批复闽政文〔2018〕301号同意撤销龙文区蓝田镇、朝阳镇,设立龙文区蓝田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