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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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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历史悠久,远在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在渔塘溪一带繁衍生息,创造自己的文明。

县境秦属闽中部,西汉属闽越地,东汉为会稽南郡。

三国属吴建安郡,晋属晋安郡,隋代属邵武、绥城地域,唐、五代至宋代属汀洲和南剑州及邵武地,宋设清流县明溪镇(驿)。

明成化六年(1470年)以明溪镇,取将乐、沙县、泰宁、宁化和清流部分地置县,初名归化是“因有古归化地在其中”及归顺朝廷成化之意。

在这前后,由于战乱、灾荒等诸多因素,大举南迁的中原汉人,历经长途跋涉,几经辗转之后,陆续在县境内居住,这里因而成为中原汉人聚居地。

客家人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发展的文化,促进明溪地方农业和冶炼业的发展。

500多年来,主客和睦相处,共同建造家园。

清代至民国初,明溪属汀州府、汀漳道。

民国20年(1931年)为苏维埃福建省归化县革委会,列入中央苏区版图;民国23年成立福建省归化县苏维埃政府,后又隶属闽赣省苏维埃政府。

民国22年5月,因与绥远城和云南紫云县同名归化,就更改县名。

以境内的渔塘溪将城区分成大小阜,两阜相对如“明”字,故更名明溪县。

抗日战争时期属福建第七、九行政督察区(长汀、永安),解放战争时期属福建永安行政督察区,1949年10月24日明溪和平解放后属永安专区。

1956年与三元县合并,称三明县,属南平专区。

1961年恢复明溪县建置,隶属三明专区(地区),现为三明市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