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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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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梅溪镇属奉政乡宣政里。

元代改属奉政乡升平坊。

明时全县设24个都,梅溪属一都。

清代仍属升平坊。

民国时期梅溪属第一区第一团。

1928年属第一区区公所。

1950年5月,县废除保甲,设区公所,旧乡(镇)撤销,梅溪设7个基层乡,属第一区区公所。

同年11月,塔头与龙廷合并,梅溪设6个基层乡。

1952年6月,龙桥乡拆置2个乡,梅溪共设7个基层乡。

同年8月,龙廷与塔桥又合并为塔桥乡,梅溪仍恢复6个基层乡。

1956年,钟石与榕院合并为榕院乡,梅溪设5个基层乡,均属第一区(或称白樟区、梅城区)。

1957年7月,梅溪分设为梅城镇和渡口乡,直属县。

1958年9月梅溪与梅城镇合并称英雄人民公社。

次年改称梅城公社。

1981年再次称梅溪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改公社为梅溪乡人民政府,改大队为行政村。

全乡辖钟石、榕院、榕星、北溪、樟洋、石郑、马洋、上埔、渡口、里寨、建兴、新民、梅埔、石湖、石榴洋、扶山、南泉、廷洋、塔峰、桥东等20个行政村。

1993年1月起改梅溪乡为梅溪镇。

这一体制保持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