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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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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有四千多年的历史,10个县(市、区)建县都在千年以上.新石器时期是古越人栖息之地。

周朝为七闽地,战国时为越王勾践属地,秦时属闽中郡。

东汉初(公元196-206)福建设5县,闽北占建安(建瓯)、延平(南平)、建平(建阳)、汉兴(浦城)4县。

隋置建安郡,唐置建州。

宋时分设为南剑州和建州。

元代境内设建宁路,南剑路和邵武路。

明清时福建设8府,闽北占延平、建宁(建瓯)、邵武3个府。

1913年废府制,为北路道(驻南平,领16县)。

民国时设南平、建阳两个行政督察区。

解放后,属第一、第二专区,后分别改为建瓯专区(1950年9月旋改建阳专区)、南平专区。

1956年建阳专区并入南平专区,划入闽清、三明2县,增设南平市,共辖19县。

1970南平专区迁驻建阳,改为南平地区,1971年改为建阳地区。

1988年建阳地区迁驻南平,改名南平地区。

1983年邵武撤县设市,1989年崇安撤县设市,1992年建瓯撤县设市,1994年建阳撤县设市。

1994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地设市,南平地区改称南平市,原南平市改为延平区。

201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建阳撤市设区,南平市政府行政中心迁至建阳区南林大街。

南平市辖三市五县两区(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下设115个乡(镇)、24个街道办事处,1636个村委会、286个社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