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属古田县境。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屏南建县后,分属屏南县六都。
1914年,属南一区。
1936年,属第一区,区公署驻棠口。
1940年,全县撤区设12个乡镇,属棠口镇。
1943年,全县辖8个乡镇,属棠漈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第一区,区公所驻棠口。
1950年12月,属第三区,区公所驻棠口。
1956年2月,县治改设古峰。
1956年7月,属棠口区。
1958年9月,全县成立5个人民公社和国有农场、林场各1个,属县农场。
1966年4月,成立古峰镇人民公社,继而又改称城关镇。
1972年3月,撤城关镇。
1982年2月,恢复古峰镇。
1984年9月,撤人民公社建制,古峰镇人民政府建制不变,改生产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其辖区称行政村,改生产小队为村民小组,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