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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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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僖宗乾符三年(公元876年)属古田县管辖。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由闽浙总督郝玉琳与古田知县朱岳楷通过实地勘察,拟由古田县划东北部建县,县治选择双溪翠屏山之南。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二月正式与古田分治,屏南建县后,属福州府。

1912年,废府、州制,实行省、道、县三级建制,福建省设东路、西路、南路、北路4个道,屏南属东路道。

1914年6月,全省依原辖区域置闽海、厦门、汀漳、建安4个道,屏南属闽海道。

1925年废道,屏南为省直辖。

1933年,十九路军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将福建划为4个省和2个特别市,屏南属闽海省。

1934年,福建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并分别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屏南属第二行政督察区,公署驻福安。

1935年,全省改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屏南属第二行政督察区,公署驻南平。

1940年,屏南改属第三行政督察区,公署驻建阳。

1943年,全省改划为8个行政督察区,屏南属第八行政督察区,公署驻福安。

1947年,屏南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公署驻南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屏南属福建省南平专区,专署驻南平。

1963年8月,屏南划入闽侯专区,专署驻闽侯。

1970年7月,屏南划入福安专区,专署驻福安;1971年6月,福安专区改称宁德地区,地区行署驻宁德,屏南属之。

2000年12月,宁德撤地建市,屏南属之,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