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宋自清,为崇礼乡大田里、高平里的各一部分。
1931年6月-1934年7月期间,成立了梅口区苏维埃政府(驻地梅口),辖7个乡苏维埃政府。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4月属于三区(区公所设弋口),1956年下半年改称弋口区(区公所于1957年11月由弋口迁至梅口);1958年弋口区改为红专公社(即今梅口、大田),1959年12月红专公社改名为梅口公社;1961年10月梅口公社划分为梅口、大田2个公社。
1984年9月改为梅口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