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北礵、浮鹰、西洋等岛屿全部解放,建立基层政权,1954年11月建立海岛区公所。
区公所驻三沙,1955年5月海岛区划为海岛、三沙两个区,海岛区公所迁往浮鹰岛,1956年在浮鹰岛成立区公所,1958年5月区公所迁到西洋岛。
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1961年7月,恢复区建制。
1966年8月撤区复称公社管委会,1968年以革委会取代之。
1980年12月复称管委会。
1984年8月建立海岛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