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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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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年代,本境地域属扬州。

西周属“七闽”地。

东周为越国地。

秦属闽中郡。

西汉初为南海王织的封地,后为会稽郡冶县。

东汉为东侯官地。

三国时属吴国建安郡地。

晋太康三年(282),本境置苦草镇,隶属晋安郡新罗县。

南朝宋泰始四年(468),改晋安郡为晋平郡(新罗县撤销)。

梁朝天监年间,本境为龙溪县地域。

唐开元二十四年(736),置新罗县,隶汀州。

唐天宝元年(742),改称龙岩县。

唐大历十二年(777),改隶漳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4),升为直隶州,划漳州府之漳平、宁洋2县属之。

1913年,复为县。

1934年7月,龙岩县属福建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35年,改为第六区、1947年复为第七区,为专员驻地。

1949年9月,龙岩县解放。

1950年4月,龙岩县属龙岩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区,11月,龙岩县属龙岩行政专员公署。

1981年9月,撤销龙岩县设立龙岩市(县级市),属龙岩地区。

1996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龙岩市(县级)设立新罗区。

1997年3月21日,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