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属上阳乡、积善乡和垂裕乡。
明属金砂里、太平里、长安北里。
清沿袭明制。
1914年,属十一区(樟湖)。
1925年,属三区(樟湖)。
1939年,设太平乡。
1949年8月,属第三区(樟湖)。
1950年10月,属第九区(太平)。
1956年,属太平区。
1958年11月,成立太平红星人民公社,次年改太平公社,属南平市。
1961年7月,分设太平公社和杨曾公社,属太平工委。
1963年3月,杨曾公社并入太平公社,称太平公社。
1984年9月,改为太平乡。
1992年12月,改为太平镇,驻太平村,属南平市。
1993年10月,成立太平社区。
1995年1月,撤销南平地区改为设区南平市,县级南平市改为区,太平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