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溪社区在右史志记载:直接属以下单位管辖和领导:隋朝(589年)、唐朝(822年)称桃林场属南安管辖;五代后唐(933年)升为桃源县,北宋(960-1126年)至清朝为迎福里十三都,民国18年-32年桃源县设保。
1949年新中国成立为桃源镇第四区,1952年为第七区,1955年为城关区,1958年为桃东乡,1959年为东方公社,1961年为城关公社,1981年为城郊公社,1986年为桃城镇,1990年为桃溪居委会,于2003年11月6日改为桃溪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