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属金丰里。
民国时称岐岭联保,属中金区、第四区。
并区后称东岐乡、属第三区。
后又称筀东乡,直属县。
新中国成立后属下洋区、下金区、第二区。
1952年设立第十一区、后岐东区。
1957年改岐东乡、筀竹乡。
公社化时,设陈东、岐岭人民公社。
1958年称红旗公社,1959年并入下洋称火箭公社。
1961年与下洋分开,分设岐岭、筀竹、陈东三个公社,1970年并陈东、岐岭、筀竹公社为岐岭公社。
1984年改称岐岭乡,辖24个村委会。
1993年,陈东、石岭、榕蛟、蕉坑、高峰、城东、共星、岩太、古龙、园东10个村从岐岭乡划出另设陈东乡,其余14个村委会仍由岐岭乡管辖。
1993年,陈东、石岭、榕蛟、蕉坑、高峰、城东、共星、岩太、古龙、园东10个村从岐岭乡划出另设陈东乡。
下辖14个村委会。
2019年12月,撤乡设镇,改岐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