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隶属常平乡进溪里和兴文乡安福里。
明清时,梅仙属尤溪九都和十都、以及十三都、十八都的部分。
民国初期,属尤溪县第二区。
1937年,改属第一区。
1940年设二镇一乡(梅仙、梅营镇和源湖乡),1943年,合并为“双梅镇”。
1949年11月,梅仙为尤溪县第二区。
1955年,改以区公所驻地命名,称“梅仙区”。
1958年9月,成立“跃进”(梅仙)人民公社;1959年6月,改称“梅仙人民公社”。
1984年9月梅仙人民公社改为梅仙乡。
1990年8月16日撤乡建镇,称“梅仙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