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陀,汉朝设置蒲葵关(今盘陀岭)公元前112年,东越据蒲葵关拒汉。
三国时代吴国(258年)设置绥安县,属南海郡,唐朝,716年,在古绥安县,设漳州。
宋代,盘陀为常乐乡塘田里,明代为第八都,正统六年(1441年)设盘陀巡检司。
清代沿袭八都地域名称,实行保甲制度,康熙六年(1667年)盘陀巡检司移驻云霄。
乾隆元年(1736年),巡检司再驻盘陀。
民国初年盘陀属西区,1928年为第七自治区,1934年属第五区(区署设石榴坂)所辖,1940年设立盘陀乡。
1944年,盘陀乡合并于绥安镇。
新中国初期属第二区(后改为石榴区)管辖。
1958年9月成立石榴公社盘陀管理区,蒲野、上洞二大队则属梅林管理区。
1959年12月兴建梁山水库,梁山盆地内的中周、内曾二大队移民于割埔,撤销了二大队的建制。
1964年9月,盘陀公社合并于石榴公社。
1978年3月,重新成立盘陀公社。
1984年9月盘陀公社改为盘陀乡。
1992年2月盘陀乡改为盘陀镇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