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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石榴镇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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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镇自古属漳浦县管辖,元代至治年间(1321年)划属新设立的南胜县管辖。

民国初年,划属西区,当时实行里闾制度;1934年,划为第五区,实行保甲制度。

1940年,撤销区署及联保办事处,在原第五区设石榴、象牙二乡;1944年石榴乡合并于象牙乡;新中国成立之初,在石榴坂成立第二区区公所。

1956年改为石榴区;1961年7月撤销管理区,从石榴公社分社盘陀公社,1964年9月盘陀公社并入石榴公社。

1978年3月,再度分设盘陀公社。

1984年9月,石榴公社改为石榴乡;1992年2月石榴乡改为石榴镇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