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推行地方自治,奉令县以下划分区和村。
通过人员培训,造册上级,至民国十八年方完备。
是地隶于新丰区,大部分地域属上沤波下村,拦河坝两个生产队属东沟村。
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改为乡,基本以新丰区属地为新丰乡,瞎31个保。
今沙井村域属上沤波堡,保下为甲。
今村域一二社张家洼子为一个甲,饮牛河王家庄为一个甲,沙井街和东嘴岗下为一个甲,拦河坝为一个甲。
1949年9月下旬,张掖县人民政府以原新丰乡置新丰区,设人民政府,以原甲为基础划分行政府。
以上沤波下村之域为沙井乡,划有沙井村,东四号村,八庙村,东三村。
1950年7月改新丰区为第九区。
1952年11月,以调整后的第九区之域为第十三区,迁公署于沙井子。
是地隶于沙井乡。
1954年,沙井村和下南湾村创建沙井乡第一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11月,农村撤区并乡,以沙井、下利沟、九闸沟、上沤波为沙井乡。
1956年10月,成立沙井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撤销村的建置。
1958年7月,沙井乡、新民乡合并成立七一人民公社,12月七一人民公社合并为甘浚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撤销乡的建置。
由于人民公社的规模大,为管理方便,下设管理区分片管理,以原沙井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管辖区域置沙井生产大队,辖域沙井管理区。
1961年5月调整公社规模,以原沙井乡域成立沙井人民公社。
1964年5月沙井人民公社并入新民人民公社,公社以“新民”冠名,1965年10月,仍改称沙井人民公社。
1966年9月,沙井人民公社改称向东人民公社,沙井生产大队改称向东大队。
1970年7月恢复原称谓。
1983年11月,撤销人民公社建置,以沙井人民公社之域为沙井乡,成立沙井乡人民政府,以沙井大队之域为沙井大队,成立沙井村村民委员会。
2004年12月小河乡与沙井镇合并,沙井村隶属于沙井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