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10月原北湾区撤销,同时撤销了太安小公社,合并成立了北湾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将太安设立为太安大队,1981年6月撤销北湾革命委员会称谓,建立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3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建立乡级政权组织,北湾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北湾乡人民政府,下辖太安村等12个村民委员会,2001年9月撤乡建镇时,将太安村村民委员会改名为泰安村村民委员会,延续至今。
1989年由北湾镇人民政府申报县政府审批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