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为西羌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置榆中县,属陇西郡。
西汉中期为金城郡地,属凉州刺史部。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改金城郡为兰州,置总管府。
隋炀帝大业三年,改子城县为金城县,复改兰州为金城郡,领金城、狄道二县,郡治金城。
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年)复置兰州。
武德八年(625),置都督府。
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又改为州。
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复改为金城郡。
唐肃宗乾元二年(759),又改金城郡为兰州,州治五泉,管辖五泉、广武二县。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明军战败元军,攻取兰州,次年置兰州卫。
清朝顺治十三年(1656)裁卫归州。
清朝康熙二年(1662)复设兰州卫。
清朝康熙五年(1666)陕甘分治,设甘肃行省,省会由巩昌(今陇西)迁至兰州。
清朝乾隆三年(1738)临洮府治由狄道移至兰州,改称兰州府,又改州为皋兰县。
当时兰州府辖管狄道、河州二州;皋兰、金县、渭源、靖远四县。
1913年废府州设道,并兰山、巩昌二府为兰山道,辖管皋兰、红水、榆中、狄道、导河、宁定、洮沙、靖远、渭源、定西、临潭、陇西、岷县、会宁、漳县等十五县。
道尹驻省会皋兰县。
1927年改道为区,变兰山道为兰山区。
1941年,将皋兰县城郊划出,新设置兰州市,与皋兰县同治今兰州城关区。
1949年08月,兰州解放。
解放初期,兰州由县级市升为地级市,辖9个区和皋兰县。
榆中县属定西专区,永登县属武威专区。
1951年8月13日,皋兰县直隶于省政府。
1953年3月2日,兰州市调整为8个区。
1955年9月30日,兰州市辖城关、东岗、七里河、西固、盐场、安宁、阿干7个区。
之后,行政区划几经调整变更。
1985年,恢复白银市为地级市,兰州市白银区和皋兰县强湾等3个乡先后划归白银市,兰州市辖永登、榆中、皋兰3县和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红古5区,至今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