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柳乡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发放乡所辖,1952年分属三区(红崖)、四区(白塔)所辖。
1956年撤区并乡属大柳乡所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大柳公社,称发放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发放村民委员会,属大柳乡所辖。
1986年将发放、双树、大柳三乡合并为大柳乡,属大柳乡所辖。
1991年11月将大柳乡分设为发放、双树、大柳乡,划归发放乡所辖。
2002年9月将发放、双树乡合并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