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金塔乡三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金塔乡一、二、三行政;1956年撤区并乡后属中心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金塔公社,称新胜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和平公社。
1983年撤社立乡时设新胜村民委员会,属和平乡所辖;1997年和平乡改为和平镇,属和平镇所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