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金塔乡三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金塔乡。
1956年撤区并乡时属南山乡。
1956年1月撤区并乡,新五村划入西营乡辖区;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和平公社所辖;1961年区划调整时改名为新五坝大队,划入和平公社所辖;1983年社改乡时设新五村民委员会,属和平乡所辖。
1997年12月和平乡改为和平镇,属和平镇所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