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分属双城乡西河、东河两个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双城区八乡,为第三行政村。
1952年属第六区陈春乡,为三行政村。
1956年撤区并乡后属洪祥乡第六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属双城公社,命名为陈春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时属永昌区洪祥公社。
1983年社改乡时设陈春村民委员会,属洪祥乡管辖。
2002年9月,洪祥乡撤乡建镇,陈春村民委员会属洪祥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