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前期,先后属第五区、三阳乡、沿河城乡,民国29年(1940年)设琥珀乡,属琥珀乡。
1949年又析置霍李乡,属霍李乡。
1958年9月琥珀再并新阳公社,属新阳公社。
1961年7月,设琥珀公社。
1968年改名红光公社,属红光公社。
1971年复名琥珀公社属琥珀公社。
1983年撤社恢复琥珀乡,隶属琥珀乡管辖。
1985年为北道区琥珀乡马家坡村民委员会。
2005年为麦积区琥珀镇马家坡村民委员会,2015年改为琥珀镇马家坡村村民委员会。